扎实创建生态文明村 我市100个文明单位结对帮扶100个生态文明村
作者:佚名 来源: 汕尾日报 更新时间:2008-8-12 17:13:51
8月8日,全市创建生态文明村工作现场会暨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生态文明村启动仪式在陆河县举行。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汪洋在汕尾调研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经济小康、规划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到位、乡风文明、生态良好,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村。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主任杨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陈水,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余红及市文明办主任、各县(市、区)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和结对共建文明单位负责人、陆河县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由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李贤谋主持。 杨青在讲话中指出:市文明委按照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戎铁文同志在陆河调研时提出的“三年村变新,五年大变样,十年建成生态文明县”的要求,结合市文明办对第一批创建生态文明村先行点的调研情况,确定了陆河县作为我市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先行县,并从今年开始推出“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即全市100个文明单位结对帮扶100个生态文明村开展创建活动,动员文明单位在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以各种支持,共建共享“和谐汕尾”、“清新汕尾”。 杨青强调,在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中,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以全面提高农民的现代文明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四通五改六进村”为载体,以整治环境为突破口,坚持以村镇为单位,以广大农民群众为主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建共享。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五个坚持”、“五个统筹”的高度,把生态文明村的创建活动作为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和面貌,改变农民的落后习惯,转变广大农民的传统观念,树立农民新风尚,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三有、三纳、四同、四到位”。即创建活动有领导、有规划、有必要的投入;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镇、村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把这项活动与农村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表彰、同奖惩;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领导到位。 在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生态文明村启动仪式上,文明单位市国税局负责人代表共建单位宣读了“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倡议书。部分结对共建文明单位与生态文明村负责人签订了协议书。陆河县委书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县创建生态文明村经验。参与同志参观了新田镇新田村、东坑镇竹园村、水唇镇高塘村等创建生态文明村示范点。同时还观看了陆河县创建生态文明村专题片。(记者 廖述权)
责任编辑:max_digi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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